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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补偿的?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补偿的?

劳动合同到期的补偿标准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单方面解除怎么补偿员工?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也是按一年计算,但是低于六个月就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的标准就是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赔偿的最高数额不会超过12年。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要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取得员工的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跟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有关。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一年,单位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作为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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