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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劳动关系中,除了过错性辞退之外,类似于劳动者根本就不能胜任工作,而且在经过培训和工作岗位的调整以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像这种情况,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后也能辞退,相关法律也规定了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

一、合同到期之后能自动离职吗

合同到期后也不会自动离职。劳动者如果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决定不续签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会终止。此种情形并不属于自动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破产裁员不赔偿有经济补偿吗

还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公司破产裁员还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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