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交付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车辆已经属于买家,原车主不需要对车辆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最高人民《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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