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累计三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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