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期计算适用情况有哪些

刑期计算适用情况有哪些

来源:好走旅游网

刑期的计算使用情况如下,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自从判决确定当天开始计算执行。如果实行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期间相同,同时执行。期满后,政治权利就可以恢复。如果是因为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