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后,未交付的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处理。如双方约定未交付的商品或服务应当退还,则应当按照约定退还;如未约定,应当按照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退还已经履行的义务,返还因履行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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