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加刑是刑法基本原则,但有例外情况。例如,检察院上诉认为判决罪名有误、量刑过轻,二审法院可加重处罚判实刑。另外,一审法院重新审判时,如检察院指控新犯罪事实,一审法院也可判实刑。
法律分析
上诉不加刑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如果在二审中判实刑就是加重处罚,因此判处缓刑后再上诉一般是不会收监的,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形。
例如,检察院上诉了,如果检察院认为判决的罪名有误,量刑过轻。此时,二审法院就不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可以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处罚,就可能判实刑。
再例如,二审人民法院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法院审理中,检察院指控新的犯罪事实,一审人民法院也可能会判处实刑,予以收监。
拓展延伸
缓刑上诉对被判监禁的影响及可能带来的后果
缓刑上诉对被判监禁的影响及可能带来的后果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缓刑上诉的结果可能对被判监禁的个人产生重大影响。如果缓刑上诉成功,被判监禁的人可能获得缓刑,避免实际入狱。这将使得个人能够在社会中继续生活,并有机会改正错误、重建自己的生活。然而,如果缓刑上诉失败,被判监禁的个人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入狱的后果。这将对个人的自由、职业发展和社会形象产生深远的影响。此外,对于监狱系统而言,缓刑上诉的结果也会直接影响收监的人数。如果缓刑上诉成功率较高,监狱收监的人数可能会减少。然而,如果缓刑上诉成功率较低,监狱收监的人数可能会增加,对监狱系统的资源和管理带来压力。因此,缓刑上诉对被判监禁个人和监狱系统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后果。
结语
上诉不加刑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但在特定情形下,二审法院可能会加重处罚,判实刑。缓刑上诉的结果对被判监禁的个人和监狱系统都具有重要影响。成功的缓刑上诉意味着个人可以避免实际入狱,有机会改正错误、重建生活。然而,失败的缓刑上诉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入狱,对个人的自由、职业发展和社会形象带来深远影响。此外,缓刑上诉的结果还直接影响监狱系统的资源和管理。因此,缓刑上诉问题复杂关键,需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第二百九十六条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查清事实、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确实无法查明的事项或者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书面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将有关情况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第二百九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以及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及时收集和提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六章 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 第七十六条 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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