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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工资未发放,劳动者维权有法可依

来源:好走旅游网

办理离职手续后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办法:先要求单位发放应发工资,若拒付可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如不服可申请复议,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可要求支付并索取赔偿金。如果单位不支付拖欠工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办法: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在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办理完结了离职手续后,单位还不支付拖欠你的工资的话,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为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劳动诉讼。

结语

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若公司不发放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解决问题:首先,与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联系,要求发放应发但未发的工资;若公司无理拒付,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关会在规定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可向上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如仍不满意,可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未支付,可以要求支付并获得赔偿。如果遇到此类问题,您可以选择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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