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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通保险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应该如何维权?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如果交通保险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协商解决: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保险公司投诉或者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不予赔付的书面说明。

2.仲裁申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3.诉讼维权:如果仲裁无法解决争议,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等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不当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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