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还有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是不予受理的。
三、谁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四、什么时候提?
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五、提起刑附民诉讼要准备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
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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