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两个人到场,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离婚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是确因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都必须出庭。
一、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二、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总之,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才能办理协议离婚,离婚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一、复婚后多久可以再离婚
复婚之后再离婚的间隔时间并无限制,可以随时准备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订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三、起诉离婚的办理程序有: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
四、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总之,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复婚之后多久才可以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愿意离婚的一方随时可以起诉离婚。
二、现在离婚需要的手续和材料是什么呢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
1.协议离婚的应当通过以下流程办理离婚证: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2.诉讼方式离婚的应当通过以下程序:
1.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结婚证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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