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会的。原因如下: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3、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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