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深入,从立法角度对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罪名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常用的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第二款 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从事其他的行政管理工作。
对国家工作人员范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村干部在一定条件下可成为三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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