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法律的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孩子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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