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关于矿产资源的监管工作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主管,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一般来说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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