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有:
1、拍卖:抵押权人在债权已清偿期,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拍卖抵押物,优先赔偿所得价款。拍卖抵押物后收入超过债务金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抵押权人为多数人的,按照抵押权的顺序分配;
2、变卖:如果抵押权人不愿意拍卖抵押品或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抵押品可以通过买卖方式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出售抵押价格出售,并优先支付收益;
3、折价:债权清偿期届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签订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物价值高于债权数额的,应当将超过的价款返还抵押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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