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有些情况退,有些情况不退。例如调解的案件减半收取诉讼费,撤诉的案件退诉讼费,二审发回重审的,也需要退还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