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量刑起点可以根据伤害程度在不同幅度内确定,如轻伤为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重伤为3年至4年有期徒刑。而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撤销、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法律分析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如果不构成量刑起点,既不能判处故意伤害罪,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等等。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法律规定情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拓展延伸
故意伤害罪行的量刑标准和司法实践
故意伤害罪行的量刑标准和司法实践是指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刑罚的裁量标准以及实际操作情况。量刑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刑罚幅度,包括最低刑期、最高刑期等;而司法实践则是指在具体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结合事实证据和辩护意见等综合考虑,对被告人的量刑裁定。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时间、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总体上要维护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在实践中,会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被害人的损失情况等因素,从而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案件,量刑标准将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进行裁量。对于致轻伤的情况,量刑起点可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而对于致重伤的情况,量刑起点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然而,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做出其他相应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刑罚的公正、公平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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