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既然原调解已经被撤销,案子就该重新再理。回到基层继续申请,若基层再次召集调解,你应当积极参加,若调解不成的请尽快判决,视判决结果再说。
如果违反程序久拖不理的,可向检察机关或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反映要求督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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