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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来源:好走旅游网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一、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二、各种遗嘱的关键点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去世后前写的遗嘱有效吗

去世前的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是有效的:1)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有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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