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欠债的人可以起诉对方并追讨债务,可以查封对方财产、保全债权,并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若被告下落不明,可通过公告送达方式进行诉讼,并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可申请宣告为失踪人。
法律分析
欠钱人在国外可以起诉。
如果欠钱的人在国外,可以搜集对方的财产线索,起诉后,申请查封其财产,主张还款,人民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向提起诉讼。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为失踪人。
拓展延伸
起诉:追讨国外欠款的法律途径
起诉是一种追讨国外欠款的法律途径。当债务人身在国外且拒绝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国外提起诉讼来追讨欠款。这需要债权人根据国际私法规定选择适用的法律管辖权,并遵守国际法律程序。在起诉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务人的欠款事实,并确保起诉符合国际法律的要求。此外,债权人还可以寻求国际司法协助,如执行外国判决或仲裁裁决。起诉虽然复杂,但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来追讨国外欠款。
结语
在国外追讨欠款可通过起诉实现。债权人可搜集债务人财产线索,向申请查封财产,要求还款。可根据申请裁定保全财产、行为。对有保证人的债务,可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如债务人下落不明,采取公告送达方式。满两年下落不明可申请宣告失踪,向代管人主张债权。起诉是追讨国外欠款的法律途径,需遵守国际法律程序,提供充分证据,可寻求国际司法协助。这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手段追讨国外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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