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诉讼的条件包括:
感情确已破裂,人民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有如下情况,经过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 107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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