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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法务部这个部门吗?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没有这个部门,中国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五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各级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岗位责任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发现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向报告的,应当立即向报告,并告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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