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人民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警方有包庇纵容或不作为行为的,可向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控告投诉。
《人民法》第二十一条人民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二条
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案件怎么结案
根据所处的法律阶段不同,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有以下三种结案方式和处置程序:
一、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二、嫌疑人被拘留的证据严重不足的案件,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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