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经认证的网上办事用户名,通过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用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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