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一般是指债权人通过转让与合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债权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不改变合同的情况下,通过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现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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