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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如何确定管辖权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分为很多类,我国一般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被告的住所地在哪个法院辖区,就由哪个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法 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依照法定条件,通过书面方式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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