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同质量要求不明确履行的方式: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对质量要求进行说明,当事人按照补充协议履行;
2、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履行。
一、合同内容缺陷的补救办法是什么?
合同内容缺陷的补救办法是制定补充协议。确定没有明确约定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合同有关规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期限变更补充协议怎么规定
当事人就合同期限变更制定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该补充协议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不明确,依照前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履行方式不明确的,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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