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处理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因此,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处理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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