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监护人一般由谁担任
1、工作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工作负责人基本条件包括工作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经工区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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