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员工权利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专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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