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有企业教师退休待遇97号文是《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是为了解决由于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及退休待遇执行的与地方办中小学不尽相同,造成大部分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的问题,而下发的通知。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二、对已经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尚未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企业上述支出,允许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按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亏损企业,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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