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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联系单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2、在市区(含园区)交社保的女职工还需在怀孕后提供单位职工婚育证明。

3、流动人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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