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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想要当兵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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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想要当兵,按规定应当提供3年以上的暂住证。国防部关于征兵规定: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一、当兵的条件:
1、政治条件:应征青年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政治历史清楚,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2、身体条件:应征公民必须是身体健康,体魄强健的男性青年。身高男性162cm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4、文化条件: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高校毕业生”指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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