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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一方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后怎么处理?

来源:好走旅游网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应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对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法院按竞价、评估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出资,一方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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