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静期过后一方不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对于离婚冷静期的处理,一般是需要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在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在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内,对离婚的事项进行认定。
3、如果一方不离婚的,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由人民进行判决离婚处理。
4、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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