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职工在遭受工伤时由其工作的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则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同时,还介绍了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影响以及工伤期间工资的发放方式。
法律分析
职工在遭受工伤时,由其工作的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则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影响
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检测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如何发放
工伤期间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拓展延伸
工伤请假工资如何算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有效保障了工伤职工伤情治疗和恢复期间,也就是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权益。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结语
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影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在工伤期间,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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