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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