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2、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出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如果上述措施都执行完毕,财产仍无法执行,只能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财产可执行,可随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