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同时不得携犬进入学校。近期仙林校区发生数起犬只伤人事件,为维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保障校园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加强校园犬类管理,特作如下通告:
1、禁止任何人携犬进入校园,校园内严禁遛狗;
2、校园教学区、学生生活区一律禁止养犬。凡目前拥有犬只单位及个人请在一周内自行处理犬只,逾期保卫部门将上门强行处置;
3、在校园内发现犬只,不要与其逗玩,并请及时拔打报警电话(仙林校区89685110,鼓楼校区83595110);
4、有人员一旦被犬只咬伤,应立即用20%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在伤口处涂2-3%碘酒或75%酒精进行消毒,暴露伤口无需缝合包扎,立即到指定的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并报保卫部门备案。
保卫部门也将强化校园内巡查力度,张贴有关管理规定,近期已成立专门小分队对野狗和疯狗进行驱离和捕杀。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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