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比程序
1、先进班级必须由班主任先申报。
2、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由校长室牵头组织德育室、教务处、少先队大队部、全体教师听取申报班级班主任的交流、汇报。
3、各处、室、大队部和全体教师根据材料交流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出先进班集体。
4、根据材料及无记名投票评定的结果,由德育处上报校长室,通过行政会最后讨论决定上报区、市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并把先进班集体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一周。
5、对评比的先进班集体公示无异议的班级方可上报为区、市先进班集体。
二、评比条件
1、汇报材料具有真实性10分,若有不真实的酌情扣分;
2、班级体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的10分;(办公室提供材料)
3、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厚,学习成绩整体水平较好的10分;(教务处提供证明材料)
4、各种竞赛活动按照参加人数或得奖情况商定;
(1) 国家级1、2、3等奖权重为: 5、3、2分。
(2) 省 级1、2、3等奖权重为: 4、3、2分。
(3) 市 级1、2、3等奖权重为: 3、2、1分。
(4) 区 级1、2、3等奖权重为: 2、1、0.5分。
(5) 镇片级1、2、3、等奖权重为:1、0.5、0.25 分。
(注):以上奖次必须是由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方可按上述权重打分,其他外校或部门组织的活动取得的奖项,由学校认定可酌情加分。但所有奖次均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三、选举办法
1、教师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计算)
2、学生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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