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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关于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本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即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诉。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一、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本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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