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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解散之诉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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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解散之诉的条件如下:

1、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提出申请;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股东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一、股东公司可以解散公司吗

股东公司可以解散公司。

股东解散公司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3、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申请。

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原股东会决议;

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股东有权提出破产清算吗

股东一般不能提出破产清算,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

3、由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提出解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三、大股东可以要求注销公司

《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有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即使不是公司全部股东一起提出的解散公司之诉,这个案件的判决效力对参加诉讼和为参加诉讼的公司全体股东有约束力。股东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判决驳回后,参与诉讼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理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有权不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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