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适用于公司解散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应递交起诉状,书写困难可口头起诉。根据公司法,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需要、营业执照吊销、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公司解散诉讼适用普通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拓展延伸
公司解散诉讼的程序规定与争议解决方式
公司解散诉讼的程序规定与争议解决方式是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解散诉讼的程序包括申请立案、受理、调解、审理和执行等环节,以确保解散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解散过程中,各方可能出现争议,这时可以选择通过争议解决方式来解决纠纷,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调解是一种灵活、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仲裁则是一种独立、公正、有效的解决方式,而诉讼则是一种通过法院审理解决纠纷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的争议解决方式,以确保公司解散过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公司解散诉讼程序规定明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申请立案、受理、调解、审理和执行等环节。在解散过程中,各方可能出现争议,可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调解快速、经济,仲裁公正、有效,而诉讼经由法院审理解决。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确保公司解散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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