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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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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一、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房产开发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房产开发的基本流程有:

1、开发商提出开发设想;

2、可行性研究;

3、申请项目用地;

4、项目设计;

5、征地及拆迁安置;

6、筹措房地产开发资金;

7、建设工程招标;

8、施工建设;

9、市场营销与策划;

10、物业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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