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少了的处理办法是:
1、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带着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劳动仲裁委进行劳动仲裁;
3、若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存在克扣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
5、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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