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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返还条件是什么?

来源:好走旅游网

返还结婚彩礼应有的条件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一、新民法典彩礼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包括: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就离婚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彩礼返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应当返还彩礼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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