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业用地的被征收人并非只能接受金钱补偿,还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的方式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如果被征收人认为重新建厂的费用过高,补偿难以填平,或者认为调换产权的补偿方式对自己更有利,就可以放弃金钱补偿选择产权调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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