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根据《劳动法》第16条的规定,其定义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指劳动合同订立采取什么样的表示方式。一般来说,合同的表示方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合同用文字方式表示;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合同用语言方式表示。劳动合同采用什么方式订立,由法律予以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就明确了劳动合同法定形式为书面形式。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其相关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关系的实质,也是劳动合同成立和发生法律效力的必备条件。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劳动合同主体。
劳动合同主体,即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企业名称和劳动者姓名及其基本情况。企业一方除名称外,还有经营地、法定代表人等;劳动者一方除姓名外,还有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2)劳动合同客体。
劳动合同客体,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是企业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直接体现,也是产生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3)劳动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
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合同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应承担劳动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法定条款和协商条款。法定条款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协商条款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或未作明确规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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