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可以不用公证。我国目前法律规定本身就没有对于婚前财产公证做出强制性的规定,没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否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由结婚的双方自愿决定和进行的,法律对此不进行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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